关于推选山东省少儿艺术展演活动音乐大赛选手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
关于推选山东省少儿艺术展演活动音乐大赛选手作品的通知
为隆重庆祝党的100周年华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少年儿童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激发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决定举办山东省少儿艺术展演活动音乐大赛。
主办单位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活动时间
1、初赛(提交视频):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2、决赛(视频评审):2021年9月
1、各县市中小学、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协会及艺术研究院等可作为选送单位,由选送单位推荐选手参加初赛。2、本次活动不接收选手个人报名,可将视频提交至选送单位,经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组委会。
3、本次大赛采用提交视频评审方式,各选送单位要严格遵守规定,落实参赛视频格式及要求后方可报送。(2)器乐类:西洋乐器类(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萨克斯、长笛、单簧管、双排键等);民族乐器类(古筝、琵琶、柳琴、二胡、中阮、唢呐、葫芦丝等);打击乐类(马林巴、爵士鼓、民族鼓等)。独奏(唱)、组合(重唱、合唱、齐奏、重奏、四手联弹)。(1)大赛紧扣“致敬百年颂党恩 扬帆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参赛作品不限风格,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1、视频须在报名截止前6个月以内录制,要求录制环境相对安静,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参赛选手全貌清晰展现。2、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文件格式要求为MP4/AVI/MOV格式,视频比例为横版16:9,大小不超过 400M。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参赛选手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参赛选手姓名、生源地、所在学校等个人信息。4、演奏(唱)正式开始前,参赛选手须报幕演奏曲目(例如:我演奏(唱)曲目为“**”);演奏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5、参赛视频各选送单位须根据报名表格序号进行重新命名。6、凡违反上述规定或舞弊作假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参赛资格。(1)2019年9月至今,参加比赛活动中荣获国家级铜奖(三等奖)、省级银奖(二等奖)、市级金奖(一等奖)以上的选手。(2)幼儿组艺术水平测评2级、小学A组艺术水平测评5级、小学B组艺术水平测评7级、初中组、高中组艺术水平测评10级以上的选手。2、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3、优秀组织奖:为本次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1、聘请有关音乐界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2、大赛最终解释权归“致敬百年颂党恩 扬帆奋进新征程”少儿文化体育艺术系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我单位推荐本届音乐大赛参赛作品的
说 明
1、只接受以选送单位(机构)或指导教师为主体报送节目,请联系办公电话了解详情及领取电子表格并按规定填写。
2、选手个人报名请通过各自培训机构或指导老师联系我单位咨询报名及录制相关事宜。3、为保证作品录制质量,本次推选将由我单位于2021年7月统一安排场地及设备进行录制;具体录制时间及地点待各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后统一安排并公布查询。报名费用:每人350元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1号办公楼2楼文艺活动办
山东省少儿音乐大赛(机构).xlsx